甘孜日報 2017年08月25日
本網訊(本網記者)記者昨(24)日獲悉,我州就中央環(huán)保督察組和省級兩個層面交辦我州辦理的群眾反映環(huán)保問題,從信訪案件的辦理情況、存在的問題、需要注意的事項和具體工作要求作了簡要通報。
中央環(huán)保督查組交辦案件情況。截止今天,中央環(huán)保督察組已累計向我省轉交信訪案件數(shù)是2951件,其中我州是全省來信最少的三個市(州)之一,排名為倒數(shù)第二,共8批17件次,目前已辦結11件,還有6件正在辦理中。按信訪形式劃分:來信15件,來電1件;按辦理要求劃分:有11件是加星件,按照要求已交州直屬部門辦理,其余5件也按屬地管理原則,交給了相關縣(市)辦理。按地域劃分:主要涉及康定、瀘定、丹巴、甘孜、色達、白玉、石渠、新龍、理塘、巴塘等10個縣(市)以及亞丁景區(qū)管理局、海螺溝景區(qū)管理局等2個管理局。按訴求內容劃分:16個交辦件中涉及21個問題,即生態(tài)類問題10個、大氣污染類問題1個、水污染類問題1個、垃圾類問題2個、噪音類問題1個,其他類問題6個。
省級交辦案件情況。省級共交辦環(huán)保信訪案件13件,現(xiàn)已全部辦結。其中,按區(qū)域分布劃分:康定1件、瀘定4件、丹巴3件、甘孜2件、白玉1件、新龍1件、巴塘1件;按污染類型劃分:垃圾類1件、揚塵類1件、水污染類1件、重金屬類1件、生態(tài)類2件、大氣類1件、噪音類3件、其它類3件。按行業(yè)類型劃分:工業(yè)企業(yè)類6件、城市管理類4件、自然生態(tài)類1件、其他類2件。
通報指出,在推進中央和省環(huán)境督察問題整改工作中,我州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。建立了以州委、州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的工作聯(lián)絡機制,從州紀委、州政府辦、州委宣傳部、州委群工局、州環(huán)保局等成員單位各抽調一名業(yè)務骨干作為聯(lián)絡員實行集中辦公,做到及時上傳下達、左右溝通、無縫對接、實時調度。同時,以視頻會議的形式,對全州群眾信訪系統(tǒng)干部和各縣(市)黨政分管領導、環(huán)林局分管領導及業(yè)務人員進行針對性的業(yè)務培訓,確保案件辦理規(guī)范化。
嚴格限時辦理。堅持每日到中央環(huán)保督察組駐地領簽任務,按照“一個口子進,一個口子出”的原則,賡即交辦至各縣(市)、各相關部門,對加星號的案件交由州直屬部門辦理,做到“當日認領、當日交辦、歸口管理、專人負責”,州委、州政府分管領導每天就環(huán)保、督查交辦案件進行適調度提出了“不回避、不推諉、不做假”的工作要求規(guī)定對所有案件限時在4日內辦結,所有案件材料嚴格按照“六個不放過”和“五個辦結”的標準,最后統(tǒng)一由州級分管領導牽頭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會商審核,切實做到“五個凡是,五個堅決不收”(即:凡是未按要求和程序報送案件調查處理報告的堅決不收、凡是上報的案件調查處理報告縣級分管領導未簽審的堅決不收、凡是各縣(市)未以政府的名義正式文件報送的堅決不收、凡是各相關部門未用單位紅頭正式文件報送的堅決不收、凡是未回訪群眾測評滿意度的堅持不收。),全力保障案件辦理質量。
嚴格跟蹤督查。對未按時辦結的案件,建立了環(huán)保信訪案件跟蹤督查制度,堅持每天跟進工作進度,每天更新動態(tài)信息,實行銷號管理,推動案件加快辦理。對問題相對突出的信訪案件,州、縣主要領導都親自掛帥,開展了實地督查、實地督導工作,促進環(huán)保問題整改落實到位。同時,對13件已辦結的省級交辦案件的辦理情況、整改情況以及材料歸檔情況開展了“回頭看、回頭訪”活動,進一步規(guī)范業(yè)務流程,摸底情況,避免問題反彈。
為全面落實“邊督邊改”的工作要求,通報對下一步工作做了詳細安排部署,以便切實推動交辦環(huán)保信訪案件得到快速化解。
進一步夯實責任,確保案件辦理真實可靠。一是明確主體責任。各縣(市)黨委政府對督察交辦案件辦理情況負總責,一般案件辦理主體為縣(市)人民政府,不得再轉辦至鄉(xiāng)鎮(zhèn)及街道。加星號的案件辦理責任主體為州級相關部門,原則上不在轉給縣(市)辦理。二是明確承辦責任。所有案件必須逐級夯實責任,明確責任單位、責任人、辦理時限、辦理要求和標準,避免出現(xiàn)簡單轉辦,壓力層層削減、標準逐級放寬的情形。三是強化責任追究。對案件辦理過程慢作為、不作為、推諉扯皮、欺上瞞下、敷衍應付等行為,嚴格移送至案件督辦組進行追責問責,嚴肅追究相關責任。
進一步落實整改要求,確保問題整改到位。一是各縣(市)、各部門要嚴格落實“邊督邊改”要求,對存在的環(huán)境問題要立行立改,能立即解決的必須立即解決到位,短期內難以解決的問題要限時制定解決方案,明確整改時限和時間節(jié)點,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,按方案有序推進。二是各縣(市)、各部門對存在環(huán)境違法行為,要依法追究責任單位主體責任,該立案查處的一律立案查處,該使用環(huán)保法配套辦法的一律使用配套辦法,該移交司法的一律移交司法處理。三是各縣(市)、各部門對辦理事項要強化審核、專檔專冊專人管理,要組織專班、明確專人負責審核案件辦理情況,從嚴從快上報相關情況,務必按時上報。
進一步加強內業(yè)管理,確保工作有序有力。一是堅持做好回訪。對交辦的信訪案件,務必做到“件件有回訪,事事有回音”,并建立信訪案件會商制,成立“一案一專班”,確保全面整改到位,防止問題死灰復燃。二是抓好內業(yè)資料的立卷歸檔,要再次地進行查缺補漏,完善業(yè)務流程和材料要求,確保案件辦理有依據(jù)、有支撐。三是強化目標考核?,F(xiàn)已制定了《辦理環(huán)保信訪案件工作目標考核實施細則》將辦理中央環(huán)保督察組交辦的群眾來信來電投訴工作納入年終目標績效考核當中,實行倒扣分制度,進一步傳導壓力、壓實責任,促進相關有力推進。
最新消息